同心商務中心 > 申請牌照
同心商務中心提供一站式飲食、賓館及保險/財富管理的牌照申請服務,專人跟進個案,全力協助您建立自己的事業。
本公司協助申請 保險中介牌照/地產從業員牌照,以助閣下成立保險中介公司/地產代理公司,詳情請與本中心職員聯絡!
飲食牌照類別:
1)食肆牌照及暫准食肆牌照
2)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及暫准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
3)凍房牌照及暫准凍房牌照
4)工廠食堂牌照及暫准工廠食堂牌照
5)食物製造廠牌照及暫准食物製造廠牌照
6)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
7)新鮮糧食店牌照及暫准新鮮糧食店牌照
8)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及暫准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
9)奶品廠牌照及暫准奶品廠牌照
10)燒味及鹵味店牌照和暫准燒味及鹵味店牌照
11)綜合食物店牌照和暫准綜合食物店牌照
12)限制出售的食物許可證
13)食物業牌照/許可證
14)食肆內的卡拉OK場所許可證及臨時卡拉OK場所許可證
15)公眾娛樂場所牌照/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
16)酒牌及會社酒牌
賓館牌照
何謂旅館?
根據旅館業條例,"旅館" 指任何處所,其佔用人、東主或租客顯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的範圍內,他會向到臨該處所的任何人提供住宿的地方,而該人看似是有能力並願意為所提供的服務及設施繳付合理款項,而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。
申請牌照
擬開設旅館人仕必須在開始營業前申請正式牌照。牌照的有效日期可為12 至84 個月,並須於有效期屆滿時續期。持有人必須至少於牌照有效期屆滿前3 個月申請續期。申請人亦有責任確保處所符合批約條款、大廈公契條款及其他香港法例。
持牌賓館標誌
入住持牌旅館對旅客的安全極為重要。為方便旅客識別持牌賓館,牌照事務處由2009年9月起實施持牌賓館標誌計劃,要求持牌賓館須在賓館顯眼位置展示賓館標誌。
由旅館業監督(監督)發出的賓館標誌,必須時刻展示於賓館內顯眼位置,此乃發牌條件之一。顯眼位置指賓館正門入口、賓館內每一個客房的房門及監督所指明賓館內的任何地方。有關賓館標誌的樣本如下:
展示於賓館主要入口的標誌 | 展示於客房房門的標誌 |
如牌照持有人不遵從上述規定,監督可根據旅館業條例第10條,向持有人採取行動(即撤銷或暫時吊銷牌照,或拒絕將牌照續期)。
*以上資訊來自牌照事務處網頁
牌照申請程序: